Re: [新聞] 賴清德化身歷史老師喊:台灣當然是國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5-06-24 01:02:32
※ 引述《krousxchen (KXC)》之銘言:
奇怪,我記得你週一的發文不是才說自己是主權在民派?
怎麼現在變成和約法理派?
關於二戰後的台灣的土地主權如何轉移,只有三個選項:
1. 和約法理派:戰爭後的土地主權轉移必須經由和平條約寫清楚。
2. 主權在民派:民意展現,即決定主權轉移 (條約什麼的,充其量是"事後"追認)。
3. 國際意見派:看討論當下的國際社會的多數國家怎麼說。
你要改投靠和約法理派,無妨,其實這最輕鬆打臉 XD:
※ 引述《krousxchen (KXC)》之銘言:
: 大韓民國取得主權,要靠舊金山和約事後追認
錯誤。
大韓民國建國時,就已經取得朝鮮半島的主權,不用等舊金山和約。
證明?很簡單,
注意舊金山和約的正式用語是"承認",
事實要"先"發生,才能談到承認(追認)。
得證土地主權轉移可以早於和平條約。
至於和約裡面針對台灣,和約只寫放棄,是不是意味著台灣主權未定?
這一點我們不妨參考旁例來深入分析。
旁例我昨天的貼文也觸及過了:東普魯士。
今天我講清楚點吧。
八卦板的各位鄉民,
大家一定都知道,普魯士是近代德國的起家地,
但二戰後,該地(精確說是東普魯士)歸屬蘇聯所有,
蘇聯將之改名為加里寧格勒。
但是!
But!
德國其實從來沒有任何條約白紙黑字寫下
德國割讓東普魯士給蘇聯(俄國)!
最接近的是 1990年的
Treaty on the Final Settlement with Respect to Germany
這個條約的第一條,德國宣布以現在的疆界為未來之疆界,
且未來也不對該疆界以外之領土提出主權主張。
各位有沒有發現,
這個條文比舊金山和約還模糊!
舊金山和約起碼還提到台灣主權被日本放棄,
可這個對德條約,德國只說放棄現在疆界以外的領土,根本沒提到東普魯士,
但迄今沒有出現啥東普魯士主權未定論。
至少我沒見過,
如果有人見過,麻煩舉證。
結論,
我有點煩了,但還是要講清楚:
和約法理派口中所謂的 
戰 爭 後 的 土 地 主 權 轉 移 必 須 經 由 和 平 條 約 寫 清 楚 。
是胡說八道,
沒什麼土地主權<必須>經由和平條約白紙黑字寫清楚,才能轉讓這回事,
至少大韓民國不需要,東普魯士也不需要,
(昨天我的貼文還加碼:戈蘭高地也不需要 XD)
所以台灣是不是特別,台灣是不是一定需要?
這自然引人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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