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郭昱晴「公審路人」翻車道歉 法務部:

作者: evaras (牛排)   2025-06-23 11:22:48
※ 引述《seiya2000 (風見)》之銘言:
: 相信檢察官將本於職責調查清楚,也沒有所謂北檢秀下限的問題,「有人告發就偵查,尊
: 重檢察官職權。」
: 對DPP就尊重,對藍白就搜索、雞鴨
有人告發就偵查?
不用在那唱戲啦
我具名檢舉網紅八炯手上有一批出賣軍情的軍官名單
還有統戰部官員的錄音檔
這還是八炯自己上節目說的
結果回我什麼?
調查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動,要有更多證據我們才會啟動調查
他有言論自由
就算是胡編亂造的謠言也沒有違反社維法,你去看法條,
社維法要有主體,他沒有指名道姓
結論就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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