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renna038766》 之銘言:
: 法律系朋友說
: 很多補教名師 教授 公司法務
: 法律程度之高 無庸置疑 但都馬沒有律師牌
: 律師牌=法律系的多益證照
: 有時候沒有不代表程度差
: 而是懶得去考而已
: 有沒有八卦?
我相信
因為法律程度好壞
不是算術問題,有確實解存在
完全取決於庭審是不是認同
而台灣的庭審的自由心證過大
譬如可以決定採信那個第三方鑑定報告
決定是否有教化之可能,但不負責教化
無視學倫會報告,和校方看法決定論文是否抄襲
行政訴訟結束前,刑事庭法官就決定是否違法
所以只要法官判決認同你
基本上即使一般人認為的荒謬說法
依舊代表法律程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