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討論的是非對錯,
結果黃國昌拿出「律師牌」,企圖用身份壓制對手
笑死人了。
照你這種邏輯,那柯文哲案
每天一堆小草哭天喊地,叫司法不公、檢調辦案偏頗,不就自打嘴巴
連法律系都不是,甚至連法律常識都沒有,丟不丟臉啊。
再說了,真要講身份講經歷,黃國昌也沒什麼好拿出來說嘴的。
律師實務經驗才區區四件,少得可憐,
路邊抓個剛出事務所的菜鳥,辦案件量都輾壓他。
這種資歷,這種實戰經驗,你也好意思拿出來壓人,可笑!
說到底,這就是理虧了。
沒道理可講,就想靠「我是誰」來轉移焦點,結果只讓人看穿你不但講不過別人,
還搞不清楚自己是誰。
※ 引述《renna038766 (微積分好難過)》之銘言:
: 法律系朋友說
: 很多補教名師 教授 公司法務
: 法律程度之高 無庸置疑 但都馬沒有律師牌
: 律師牌=法律系的多益證照
: 有時候沒有不代表程度差
: 而是懶得去考而已
: 有沒有八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