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大家翻譯一下台灣的公文書要怎麼讀:
一、錄音來源不明、真偽未辨、嚴重影響視聽,實有未妥
真意: 這就是真的,我打電話去那個女檢察官,10分鐘就知道,
這10分鐘包含她靠北如何受委曲、如何被針對。
二、訟外外目的使用卷證資料恐觸相關法律責任。
真意:沒有法律責任。 不是因為黃是立委,而是本來就沒責任。
但不管怎樣都要掰一下,就寫「相關」吧,你也不知道我在相關什麼。
再把偽造文書罪屁一下,我知道嚇不倒黃,和所有法科背景的人,
但青鳥智商低於70,隨便寫一下就很好用。
三、本部嚴格要求檢察官….設有個案評鑑制度…
真意:不滿就來提告評鑑,但你/你們 沒資格申請,嘿嘿~
我就是要裝肖委,怎樣?!
https://reurl.cc/DqzEME
四、…. 如認有違法情事,應循法定程序… 而非訴諸公審…
真意:我們法院審理公開,但只開一條小縫,並未公開給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