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7度危險駕駛!7旬翁再灌威士忌酒駕 法官看他態度

作者: hwsbetty (皓小玥)   2025-06-16 08:46:39
這類駕駛的車,為什麼不直接扣起來?
你罰他錢,他耍賴不理也不能怎樣,這位長者都70多了,可能也沒在怕甚麼。
所有的酒駕毒駕都一樣,你扣他車,他一定開始求饒。
扣下來的車直接沒收,看是賣了充國庫或是直接壓扁。
我覺得壓扁比較好,誰知道這些人怎麼開車的,車子有沒有什麼狀況?
※ 引述《rsreason (喝的不是咖啡 是回憶)》之銘言
: 曾7度危險駕駛!7旬翁再灌威士忌酒駕 法官看他態度好罰錢免關
: TVBS
: 記者 林冠丞 報導
: 台中市北區一名70歲的陳姓老翁,有7次不能安全駕駛前科,也因兩度酒駕分別入獄服刑
: ,不過2月27日晚間,陳翁又在熱炒店灌了1百毫升威士忌後,不顧酒精殘值隔天酒駕上路
: ,結果被轄區第二分局警方攔查送辦,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法官認為陳翁酒測值達
: 0.53毫克,漠視自己及公眾安全,但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屬良好,未造成他人受傷,
: 依公共危險處4月,併科罰金2萬元,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 據判決書指出,陳翁此前有7次不能安全駕駛前科,2009、2011年也因酒駕公共危險被判6
: 月、7月徒刑,並入獄服刑,但他仍不知悔改,今年2月27日19時,在海鮮熱炒店飲用1百
: 毫升威士忌後,雖然經過休息,但他在體內酒精成分尚未消退下,2月28日清晨5時開車上
: 路。
: 不過陳翁行經忠明路與西屯路一段時,因為怠速被警盯上攔查,警方也聞到陳翁身上散發
: 濃厚酒味,酒測值則顯示0.53毫克,明顯超過0.25毫克標準值,台中地檢署也依公共危險
: 起訴,並請求加重陳翁刑期。
: 台中地院一審時,法官審酌陳翁明知酒駕的危險性仍上路,漠視自己及公眾交通安全,但
: 念及陳翁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屬良好,且是經員警攔查而查獲,未肇事釀成他人受傷
: 或財產損失,並考量其酒駕動機、時間、距離等情節,依公共危險處4月,併科罰金2萬元
: ,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TVBS新聞網》提醒您:
: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902845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