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方喊「對不起死者」害慘他!呂炳宏談法

作者: TBOC (花嚴)   2025-06-14 21:09:16
檢方喊「對不起死者」害慘他!呂炳宏談法庭直播:讓我多點武器
ETtoday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2025年06月14日 15:36
2013年新北市八里媽媽嘴咖啡店雙屍命案震驚社會,當時經過一個多月的偵辦,檢方認定
全案為女店長謝依涵所為,排除呂炳宏等3人為共犯。呂炳宏今日發文,憶起2013年3月13
日所發生的事,坦言當時作為被告的他,沒有任何武器可以對抗,「我在想假使我有法庭
直播的話~可能能讓我有多點武器」。
呂炳宏在臉書發文表示,2013年3月13日上午9時,重開了媽媽嘴案第二次羈押庭,當天7
時,媽媽帶著2歲的大兒子上課,孩子還在門口和他抱抱。他當時心想,「或許今天羈押
庭後,可能再也見不到我兒子長大!回到書房,坐在地上,我忍不住痛哭,這是案件中我
唯一一次的痛哭」。
接著,呂炳宏打起精神,穿上西裝外套,並抱著交保以來,整理出來的資料本。法庭上,
檢察官開始說控訴的理由,而他在紙上一點一點,用顫抖的手記錄,「這時我才第一次知
道檢察官的理由,謝的自白、燒金紙、金紙店老闆娘、自由時報拍到股東在大清洗、台北
投資失利、死亡時間、死者發現時間,一共講了九點理由要羈押我」。
呂炳宏照著這九點,一個一個把資料本內的資料,拿出來給法官,並逐一說明,「案發當
天晚上在辦公室整理資料,做標籤、寄E-mail。我沒有殺人犯意,公司、財產一切正常,
小朋友也剛生,沒有犯意。沒有燒金紙,我也不認識燒金紙的老闆娘,有證據就拿出來一
刀斃命。股東也沒有大清洗,那天在教啤酒,材料、做法清單、客人資料」。
然而檢方卻站起來,說他們有一刀斃命的照片,還不承認嗎?並告訴法官「案發時間、棄
屍時間時都有一台Yaris在現場,而Yaris就是呂炳宏的車。」結果呂炳宏看到後,則說這
台車是隔壁林老闆的車,所以對方當然會停在自己家、自己的車位,「這不是我的車」。
之後法官要呂炳宏畫出隔壁林老闆車子的位置,簽名畫押,下午也就讓他交保。
呂炳宏回家後看電視,看見檢方因「三人順利微笑交保」,而向死者道歉。但他認為,「
查不出真相才對不起死者,怎麼會沒羈押我們叫對不起死者。這不是在跟全台灣所有人宣
布說『我們三人就是犯人』嗎?」後來他和律師決定去找檢察官,提供他們這幾天找到的
證據。
起初,檢察官還是一副高高在上,問說「你是來要自首的嗎?」呂炳宏則說沒有,「我有
一些證據,不知道檢察官有沒有蒐集到,但你又不問我,我只好約你來給你看看我蒐集的
證據。跟我的清白其實沒什麼關係。」這時候,檢察官的態度才稍稍轉變,問呂炳宏有沒
有覺得要調查的方向?「我問檢察官男朋友有沒有去他家查,NB會不會在他家?檢察官問
旁邊的事務官,沒有!」
3月16日,檢察官帶隊搜索男友家,「NB、銀行保險箱鑰匙、摩托車都在男友家找到,銀
行保險箱一開,就找到變裝工具、墨鏡、假髮、死者身分證、存摺。這些都是從男友家找
到。」一直到這時,呂炳宏等三人的嫌疑才被排除。
呂炳宏說,「案發時間是2/16,到3/16才搜索男友家,足足過了一個月,巷口攝影機證據
都已覆蓋,當然也排除男友嫌疑了」。
呂炳宏直言,檢方當時說的「『對不起死者』就是『高級法律人的本位主義』」,他作為
被告,實在沒有任何武器可以對抗,他一直到開庭,才知道自己被羈押的理由;明明當庭
一一依照證據反駁,外界卻無從得知;檢察官的「對不起死者」多道貌岸然、回頭看多可
笑;檢方對媒體的表演,他也無從反抗。
呂炳宏表示,法庭直播吵得沸沸揚揚,他心想,當時如果有法庭直播的話,可能可以讓他
有多點武器,而不是把法庭上的事變黑箱;他不會因為檢察官的一句「對不起死者」,而
被當成可惡的殺人犯;他反駁的論點,也可以讓公眾判斷對錯,不會只有一方說法。
對於法庭直播,有法官認為「法庭直播只是公開審理的一種」、「法律專業人士容易陷入
舞台效果表演而非專業辯論本身」、「被害人的被害過程被攤開在全國人民前面」等,且
有五大弊端,包含「會侵害被告訴訟權、訴訟參與者人格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妨礙發
現真實的訴訟目的、侵蝕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
但呂炳宏就不解,「法庭不直播,檢察官出來說句『對不起死者』,就沒有您說的這些弊
端嗎?」以他的經歷來說,他清楚感受到,「人民大眾會容易發生斷章取義的印象審判產
生偏見預斷心證」,而他唯一想到的武器,就是盡量透明,所以他選擇接受專訪、準時到
警局簽到、盡量回答問題、保持平靜並不閃躲,「幸運的給我一個不起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614/2978522.htm
備註︰
高級法律人的本位主義
說什麼怕淪為表演,這些司法蠹蟲自己倒是演得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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