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政部:入中國籍役男 仍有服役義務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25-06-14 1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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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李文馨、鍾麗華、陳政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內政部:入中國籍役男 仍有服役義務
4.完整新聞內文:
內政部表示,在台原有戶籍的陸籍男子,依兩岸條例規定,仍有服役義務,不因喪失台灣
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資料照)
2025/06/14 05:30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接獲陳情,一名北市民眾多年前放棄國籍、現為中國籍,卻收到
要求回台服役的公文。內政部表示,在台原有戶籍的陸籍男子,依兩岸條例規定,仍有服
役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服役為應盡義務,不容有迴避空間。
不因喪失台灣身分免役
內政部指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
地區護照者,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的責任及義務,不因
而喪失或免除。役男服役的義務不因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而有差別。
內政部說,兵役義務屬憲法所定基本國民義務,任何人不得藉由更改戶籍方式規避。役齡
男子儘管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原本應負義務不會免除,役齡男子在學緩徵等原因消滅
後,依法仍應接受徵兵機關的徵集及服役。
內政部呼籲,役男切勿試圖以喪失台灣地區身分、出境等方式規避兵役,內政部將協同相
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持續強化役籍資料比對查處,確保兵役公平。
陸委會表示,依兩岸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在中國設籍或領用中方護照者,喪失台
灣人民身分及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在台灣設有戶籍所衍
生相關權利,但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陸委會強調,該條立法目的係為維護「服役公平性」,避免役男利用到中國設戶籍以逃避
兵役,對具類此身分的役男,國防部會有適當的管理及處置方式,防杜相關國安疑慮。
沈伯洋認有國安風險
將提案修法免除兵役
不過,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昨表示,假設已取得中國的戶籍、國籍,又在台灣當兵,便可取
得軍營內部資料,會有國安風險,所以他提出修法,這種情況應該免除兵役義務。
沈伯洋提到,反對意見認為修法通過後,有人會想辦法取得中國戶籍,這樣就不用當兵。
但沈評估,應該是沒有這方面的疑慮,畢竟國家安全還是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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