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業男辦性愛挑戰賽!騙「30天啪60次」獎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6-13 10:33:01
: 小美陷於錯誤,透過LINE與阿賢扮演的關主聯絡,於當天在阿賢位在新北市的住處交付30
: 00元,後續因挑戰失敗而與阿賢進行性行為。未料,阿賢再以主辦的角色,向小美誆稱「
: 可繼續參加『30天發生60次性行為之挑戰』,若成功可獲得600萬元之獎金」,導致小美
: 陷於錯誤,與阿賢於同年10月初至同年月23日間、以每週3次之頻率,及同年12月8日進行
: 性交,而阿賢則以此方式詐得不法利益。
: 新北地院審理,阿賢為智識正常成年人,僅為滿足個人性慾,竟施用詐術方式詐騙小美,
: 使對方受有財產上損害及遭受性交損害,導致對方身心受創。法官認為,阿賢的犯罪動機
: 、目的及手段惡劣,犯罪所生危害非輕,應予嚴懲,雖坦承犯行,但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或
: 賠償,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犯罪所得3000元沒收。可上訴。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612003571-260402
純粹想問
你說騙財這個可以理解
但什麼叫作
遭受性交損害

這是在說女生跟男生打炮損失了什麼嗎?
還是這是記者自己創造的名詞?
還是法官判決書上就真的這樣寫?
這個到底是什麼呢?
有沒有判決書跟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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