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Per (CPer)
2025-06-12 23:19:29一個起訴書 定罪的證據 都是證人的揣測 要不就是刻意誘導證人講出不利的證詞
導致連證人自己在法庭說法與偵訊筆錄有很大出入
偵查時還利用資訊不對找鏡檢造謠帶風向製造輿論獵巫
檢察官自己都稱自己不懂此案所適用法條 故意亂引用別的法條來定罪
找不到證據 有利被告的證詞都故意不寫 全部套上揣測及不利的證詞
用推論的故事寫出起訴書
起訴後明明是檢察官自己找不到決定性證據 人證在法庭還各種翻供
都到現在還能說是案件晦暗不明 怕人逃亡串供 繼續羈押超過九個月
這樣的司法還有基本人權可言嗎
請問法律人真的都認同這樣的司法嗎
怎麼相關協會都沒有發表新聞稿譴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