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養!台中爸媽三度墮胎又產子 「溺死再棄屍井」判決出爐
TVBS記者 林冠丞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9 10:26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9 10:26
台中市石岡區2024年5月11日發生一起古井棄屍命案,一名31歲的柯姓女子和謝姓男子意外
生子,但因為柯女不想養,謝男就將男嬰放入浴缸溺死,再丟棄至後方古井,上次開庭柯女
和謝男揭露,兩人已三度墮胎仍懷孕,希望法官給予改錯機會,台中地院今(9)日上午10時
宣判,謝男殺人、遺棄屍體分別判6年2月、7月徒刑,應執行6年5月,柯女則判10年8月、
8月徒刑,應執行11年2月,可上訴。
回顧案情,謝男和柯女大學時期就是男女朋友,兩人曾三度墮胎,結果2022年10月柯女
再度懷孕,起初兩人想要再做引產手術,但胎兒已滿13周,超過藥物可處理時間,柯女只好
挺著孕肚上班,2023年5月26日柯女羊水破裂臨盆在即,並緊急通知謝男回家,但兩人並未
尋求醫療管道,由謝男協助接生,21時順利產下男嬰,只是後續柯女表明不想養,且不願留
下小孩,謝男便將愛子放入注滿水的浴缸溺斃,再將遺體丟到水井,最終謝男良心不安自
首。
全案檢警依殺人、遺棄屍體起訴柯女和謝男,5月5日開庭言詞辯論時,柯女坦言當時十分害怕
才會一拖再拖,「再一次機會不會做相同的事」,希望法官給予改錯機會,謝男也說明「已
知道錯了、願意承擔」,兩人請求輕判,檢察官則向謝男殺人罪求刑7年2月至8年8月、柯女
殺人罪求刑12年4月及12年10月。
而台中地院一審今日上午開庭,審判長劉柏駿宣判,謝男殺人、遺棄屍體分別判6年2月、7
月徒刑,應執行6年5月,柯女則判10年8月、8月徒刑,應執行11年2月,皆比檢察官求刑
低,全案仍可上訴。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新聞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89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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