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510048 (黨的恩情比山高)
2025-06-07 22:26:19※ 引述《razan (僅供參考)》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王長鼎
: 3.完整新聞標題:
: 父母氣炸…交往國中小女友3度車震 工地主任判刑5年賠償62萬餘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工地主任陳男子2年前交往年僅12歲小女友,3度開車載少女外出搞車震,新北地院
可是一般正常來說,
才國一的女生是不太可能會有身體的性慾望。
怎麼可能還會自願被約出來跟陳先生搞車震呢?
我記得這年紀的女生大多都是非常厭惡與排斥「性」的好嗎?
應該有被強迫所以才判刑這麼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