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檢察官要如何證明 沒竄改過數位內容?

作者: leondemon (狗狗)   2025-06-06 16:04:48
像硬碟等數位內容,任何人拿到都是可以修改的。
目前唯一的作法,就是在拿到的檔案當下就需要做 hash 運算。
這樣一旦數位資料發生改變,計算出的 hash 也會改變,即可證明有變更過。
但問題是:若拿到證物的當下,沒有馬上對整個硬碟做 hash。而是隔了好幾天。
那這幾天的時間,就有可能偷偷修改數位資料,然後再做 hash。
我的問題,檢察官要如何證明「數位內容就是取得證物當下時的數位內容」?
1. 製作數位內容 hash 的時間,可以造假。除非當下有公證。
例如 1/1 (1月1日) 取得證物,而 7/1 ( 7月1日) 開庭時,已經時隔半年。
然後用口說該證物已經在 1/1 當日就做 hash,
但實際上可能是 3/1 才做 (時隔兩個月)。
如果沒有第三方公證系統 (非檢察官體系),在 1/1 就證明已經完成 hash,
那檢察官其實想寫什麼時候做 hash,都可以自己搞,不是嗎?
有人知道,數位內容的 hash 的公告機制嗎?
有沒有檢察官能幫忙解答?
2. 檔案的 metadata 理論上都是可以手動修改的。
要對一個檔案添加或刪除內容,然後再保持原本的 metadata 是可以做到的嗎?
換句話說,就是有人偷偷修改檔案內容,但是變更時間、變更人都可以維持不變。
那這樣就可以做到誣陷了,對吧?
有沒有資工的人能說明這是否能做到?
3. 承上,若如果能做到修改而不留痕跡。那檢察官要如何證明自己沒對證物動手腳?
有沒有以上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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