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網 李奕緯
柯文哲USB硬碟勘驗出大包?律師驚喊「沒封袋」:證據無汙染?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5)日再開庭,今天將進行勘驗程序,要勘驗的證物包
括都委會第783次會議、2021年8月10日便當會錄影,以及柯文哲被扣押的「A1-37」行動
硬碟。
今天下午針對柯文哲行動硬碟進行勘驗,法官請庭務人員拿出硬碟原物,交給檢辯雙方輪
流檢視。柯文哲律師蕭奕弘提出,為確保證據鏈完整,應該勘驗硬碟的image映像檔,而
不應該勘驗原物,以免勘驗過程中造成檔案變動。法官為此一度休庭10分鐘,但臨時無法
製作映像檔,最終還是以原物勘驗。
法官請庭務人員逐一打開檢方聲請勘驗的19個檔案,包括路徑「2024」、「財務」檔案夾
之中記載「小沈1500」的「工作簿」excel檔,檢察官強調檔案的作者名稱都是「wen」,
可見檔案確是柯文哲本人製作。下一個勘驗路徑「台北市長」、「中國大陸」、「2022」
檔案夾之中的「補充」word檔,檢察官表示,這是柯文哲2022年出席上海雙城論壇的致詞
稿口頭補充內容,有見諸新聞報導,證明確是柯文哲本人製作的文件檔。
下一個要勘驗路徑「台北市長」、「人事」檔案夾之中的「副市長」word檔,法官這時要
求請庭務人員關掉所有投影螢幕,並表示接下來勘驗的檔案內容都與公眾無關,不再公開
播送,以衡平被告隱私權。檢察官再論證檔案內容是柯文哲對副市長的主觀評價,沒人可
給副市長這麼重的評價,證明硬碟檔案都是柯文哲本人的。之後的勘驗檔案都未再投影顯
示,其中也並未包括外傳的不雅照、不雅片。
19個檔案都勘驗完畢後,蕭奕弘這才發現剛才看的是硬碟原物,再次強調應該勘驗image
映像檔。法官質疑為何不事前提出?檢察官也稱,勘驗的標準程序就是直接勘驗原物。
蕭奕弘並表示,「A1-37」行動硬碟裡面有31萬餘個檔案,柯文哲對「工作簿」這excel檔
沒印象,且office檔案的作者名稱只是電腦的代號,不是單一識別碼,不能單以此判斷檔
案是柯文哲製作。
沈慶京委任律師徐履冰更直指,「A1-37」行動硬碟這個證物最大的問題,在於檢廉查扣
之後到今天取出的過程,在其他案件的數位取證程序,行動硬碟查扣時就要套上封袋,任
何單位打開了封袋,就要註明人員、時間、地點,還要以雜湊值計算報告證明原始資料未
經更動,但本案「A1-37」證物並未做到依法應有的措施,若未能確保證據沒被汙染,則
「小沈1500」這個記載的真實性就非常值得懷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dynyvzqzWZ
6.備註:
經過跟ChatGPT求證的結果如下:
數位硬碟勘驗的實際動作步驟
1. 證物接收與記錄(Chain of Custody)
確認硬碟的來源與證據編號。
紀錄硬碟序號、型號、容量、接收時間等資訊。
拍攝硬碟外觀照片,包含任何標籤或損壞。
2. 準備環境與工具
使用寫入保護裝置(write blocker)連接硬碟,防止任何寫入行為。
準備取證電腦,安裝並啟動取證軟體(如 FTK Imager、EnCase、X-Ways、dd 等)。
3. 製作硬碟映像檔(Bit-stream Image)
使用取證軟體進行硬碟完整複製,做成映像檔(例如 .dd、.E01 格式)。
製作過程中會同步計算映像檔的雜湊值(如 MD5、SHA-1、SHA-256)以確認完整性。
映像檔複製完成後,核對原始硬碟與映像檔的雜湊值是否一致。
4. 雜湊值驗證
對原始硬碟與映像檔各自計算雜湊值。
確認兩者雜湊值一致,確保映像檔為原始硬碟的真實複製。
5. 分析與勘驗
對映像檔進行文件系統分析、檔案恢復、搜尋關鍵字、提取檔案紀錄等。
不直接操作原始硬碟,避免污染證據。
6. 紀錄與報告
詳細記錄每一步操作,包括時間、使用的工具、軟體版本、雜湊值等。
撰寫勘驗報告,陳述發現結果與證據完整性。
重要注意事項
整個過程中,原始硬碟應保持唯讀,絕不直接操作。
必須保存所有操作紀錄與雜湊值,供法庭驗證。
勘驗時所有軟硬體工具必須是經過驗證、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