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y07130 (jacky07130)》之銘言:
: 他自己是刑法老師 又是政治人物
: 對於這種事情是告不成的
: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所規範之言論係「事實陳述」;而刑法第311條第3款對可受公評之事
: 項為評論,屬「意見表達」,縱批評內容用字遣詞尖酸刻薄,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
: 響其名譽,只要為非侮辱性言論,即受憲法保障,不構成誹謗罪。
: 可以被公眾討論的事情,例如:政府的施政、官員的行為、著作、演講、報導、表演、公
: 眾人物的醜聞等等...
: 要告毀謗嗎?這種事情都被報紙登了
: 本來就是屬於可以受到公眾評價的事情
: 難道不能討論
: 這就是雙標阿
: 你去指責人是賣台是被阿共收買
: 都不用證據 只要你覺得是就是
: 但是別人說你
: 你就要人提證據 不然就要提告
: 而且要提出很具體很清楚的證據
: 是欺負人不懂法律?
: ※ 引述《a0802459 (王月可可)》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4c3KBWH.jpeg
: : 有網友底下留言洗產地
: : 然後被提告了
: : 看來是認真的也不一定
: : 是真心想要提告吧
: : 最後網友發出提問
: : 爸爸有沒有賺紅錢這件事
: : 被提問者用
: : 支付的幣別是美金
: : 所以不存在賺紅錢這件事
: : 看來八又翻
這新聞代表 中共已經不想再容忍了
感覺這只是先測試一下效果 找一個最囂張地先試水
看我們台灣輿論的反應
如果造成非常多的人不滿
那党有跟對岸做生意 吃人拿人玩女人的就要皮繃緊了
下一波應該會有另一波名單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