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nom (桂)
2025-06-05 00:12:471.媒體來源:
上報
2.記者署名:
劉孜芹
3.完整新聞標題:
寫BL判比強姦重!蘭州警方再啟「遠洋捕撈」海棠小作者 最高罰766萬、律師急組團救
援
4.完整新聞內文:
近日網傳,中國多名撰寫耽美文學的年輕網路小說作者,因在台灣網站「海棠文學城」發
表涉嫌色情內容的小說,遭到甘肅蘭州警方「跨省傳喚」或直接逮捕,罪名為「傳播淫穢
物品牟利罪」。案件引發輿論關注,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存在「遠洋捕撈」和「量刑過重」
等問題,來自北京、上海的多位律師已組成志願團隊,表示願意提供法律援助。
根據微信公眾號「水瓶紀元」去年6月發表的1篇文章,中國近年來,對網路文學平台的審
查日趨嚴格,許多耽美題材(描寫男性間情感關係)的作者,被迫翻牆轉至伺服器位於台
灣、成人付費網站「海棠文學城」發表作品。
罰金逾184萬人民幣,判得比強姦重
不過,自去年6月以來,安徽警方以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已跨省抓捕超
過50名海棠文學作者,包括遠上白雲間、辭B一蟹和Momo等知名作者。當時,有許多作
者或其家人在微博公開籌款求救,並展示逮捕或取保通知書等資料為證。
其中,「遠上白雲間」的妹妹在網上發文求助時表示,家人為讓姊姊少受牢獄之苦,已負
債累累,而姊姊由於積極「退贓」,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部分未能籌集到資金「退贓
」的作者,被判處了更長的刑期,如「辭v被判刑5年半。
除了面臨有期徒刑,部分涉案作者還被判處高額罰金,其中最高金額達184萬人民幣(約
766萬新台幣)。輿論形容「寫小說比強姦判得還重」。
另外,「海棠文學城」在中國的兩名經銷商也遭逮捕,並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起訴。
「遠洋捕撈」再現,985大學生從宿舍被帶走
根據中國《刑法》第363條規定:凡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
品者,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情節特別嚴重者甚
至可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
今年5月,再有消息傳出,甘肅蘭州警方對「海棠文學城」作者展開跨省傳喚,多位作者
在微博上發文,分享自己遭到調查或拘捕的經歷。
據知情人士透露,這次針對海棠文學作者的大規模行動,涉及人數可能高達200人至300人
,且不少人居住在遙遠的沿海或南方城市,行動方式被形容為「遠洋捕撈」。
5月29日,1位「海棠文學城」的作者在網上發表長文,詳述自己因創作小說而被捕的經過
。這名作者是1所「985工程」高校的大學生,她表示自己作品曾頗受歡迎,「同時掛在3
個排行榜上,點擊量和收入都非常明顯」,因此成為警方的調查對象,被控涉嫌撰寫色情
小說。
她透露,事發時警方直接進入校園,當著同學的面將她從宿舍帶走,並進行搜查。她自述
家境清寒,但從小成績優異,考入重點大學。如今因案件而留下前科,恐影響未來的就業
機會。
首次坐飛機就是被警方叫到蘭州,只賺4千人民幣
另1位「海棠文學城」的作者5月30日也在網上發文,講述自己的人生經歷和被警方傳喚的
過程。她自述從小命運多舛,曾被親生父母兩度轉賣,輾轉落入現任養父母的家中。由於
家庭經濟拮据,她希望靠寫小說賺些稿費,分擔家計,也掙脫自己作為「生育工具」的命
運。
她表示,自己首次乘坐飛機,就是被警方傳喚到甘肅蘭州。她在「海棠文學城」的創作雖
然獲得超過3萬次點擊,累計收入只有4000多人民幣,卻因此被認定為「傳播淫穢物品牟
利」的證據。
文中她提到,當天在蘭州,她還遇見其他被傳喚的作者,其中幾位仍是大學生。檢察官告
訴她,她的案件預計6月會移送法院。
文末,她語帶哀傷地勸告仍在海棠創作的「各位太太」:「無論你盈利有多低,點擊量有
多低,不要心存僥倖,也不要再寫了。」
有律師指出,這次遭傳喚的作者多為家貧、收入微薄的「小作者」,部分甚至從未獲利。
過去,類似案件大多未被起訴,或僅作行政處理,如今卻大規模進入司法程序、面臨刑事
判決,顯示執法風向明顯轉變。據了解,這批涉案人員年齡普遍偏低,涵蓋90後、00後,
甚至有2005年出生者。
蘭州遠洋捕撈海棠作者引關注,有律師願提供援助
這起事件在微博引發廣泛關注,部分律師公開表示願意提供法律援助。北京1名律師在微
博發文指出,「蘭州遠洋捕撈海棠作者」案已引起法律界關注,部分被刑事追訴的寫作者
多為年輕、經濟困難的弱勢群體。
這位律師表示,目前已有多位來自北京、上海等地的刑事辯護律師自發組成法律援助團隊
,將優先協助已被羈押、處境相對困難的作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貼文也提到,援助內容包括提供法律諮詢、說明刑事訴訟流程和當事人權利義務,並為符
合法律援助條件或具備委託資格的當事人提供辯護及代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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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網站「海棠文學城」的耽美文學作者再遭甘肅蘭州警方「跨省傳喚」、「遠洋捕撈」
。圖為中國甘肅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取自蘭州大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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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作者被判處184萬人民幣的高額罰金。(取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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