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京華城違法討論淺談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5-06-04 13:38:14
犯罪的事實認定
以起訴書的起訴來做判斷
檢察官起訴圖利內容
就是認定京華城都市計畫違法使用都更獎勵辦法
法條寫了偷東西是違法行為
所以偷東西當然就是違法行為
看看過去的圖利案件
1.美河市圖利案
公務員使用假的鑑價報告低估對價關係
偽造文書明確犯法
2.大巨蛋議約圖利案
法律明訂不得重複議約
李述德重新議約明確與法規不符
3.宜蘭林姿妙競總土地增值稅圖利
非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書
逾期違法延長核發臨時建物使用期限
這些都是藍白執政下的圖利案
但是都有憑有據
明確有違反法規的行為
今天法條沒有寫都市計畫能更自訂或引用獎勵辦法
同時法條也沒有寫都市計畫不能自訂或引用獎勵辦法
要用什麼依據來認定獎勵辦法有沒有違法?
京華城的確有很明顯的放水痕跡
邵琇珮在研議做方案的時候
完全不考慮估算容獎的估值與對價是否合宜
他也自白揣測長官應該是想要通過
不過他是以自認沒有違法的方式
協助案件推進
看似很明確的事實
但是偏偏有兩個公務員認罪了
只要認罪的人不願意翻供
法院就會認定這是一個圖利事實
只差在會不會牽連到其他相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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