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白河警分局遭竊!男凌晨後門闖入逛2樓 

作者: 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   2025-06-04 12:17:40
ETtoday新聞雲
白河警分局遭竊!男凌晨後門闖入逛2樓 偷走一支奇異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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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白河分局6月1日凌晨遭1名男子擅闖竊筆,警方火速查緝到案。(記者林東良
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白河分局於6月1日凌晨驚傳駐地遭不明男子擅闖,對方甚至進入2樓會議室、與
辦公區域,並帶走一支奇異筆,白河警方初判涉案男子疑似精神狀況有異,聲稱要「協助
辦案、申請經費」,但行為明顯異常,白河分局立即啟動偵查機制,於案發5小時內查獲
48歲薛姓男子,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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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白河分局6月1日凌晨遭1名男子擅闖竊筆,警方火速查緝到案,全案依法送辦
。(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白河分局副分局長廖進添指出,犯嫌薛男於6月1日清晨4時20分左右,透過分局後門扳開
鐵捲門開關潛入分局內,隨後上樓進入會議室及辦公室,涉嫌竊取1支奇異筆,行徑荒唐
。警方於上午9時許將薛男查緝到案,並依法究辦。事後白河分局針對本起事件全面檢討
內部安全防護與門禁管理機制,強化後門防護設備,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確保公務機
關安全不容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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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外界認為該名薛男應另涉侵入住宅罪,對此律師梁家瑜(上圖)說明指出,我國刑法的
306條侵入住宅罪,主要是針對具有合理隱私期待的私領域,還有非隱私期待的公領域來
做劃分,而本案的行為人沒有經過同意擅闖公務機關的管制區域,雖然是公務機關非私人
住宅,但是依然有可能涉犯到刑法的侵入住宅罪。
根據國刑法306條侵入住宅罪,依法條規定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
罰金。律師梁家瑜強調:「公務機關的管制區雖非私人空間,但仍享有基本的隱私與安全
保障,外人未經允許進入仍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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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呃....鐵捲門這麼容易就被扳開??然後管制區都沒門禁也沒警鈴??監視器沒人在看?
五樓魯肥宅身為自宅警備員盡忠職守~連衛生紙張數都嚴格登記~不會有失竊的情形~
哩來貢跨麥咧這次是警局被偷一支奇異筆~下次是不是警械室都被搬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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