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監察院說不知道 公務車私用 會違法 解套

作者: ooo820312 (大肌肌)   2025-06-02 16:04:56
「不知道違法」通常**不能**作為免責的藉口,這在法律上有一個原則叫做:
> **「不知法不免責」**(Latin: *Ignorantia legis non excusat*)
意思是:**你不能因為不知道某件事是違法的,就免除你的法律責任。**
### 舉例來說:
* 如果你在某個國家開車超速,然後說「我不知道這裡限速是60公里」,這通常**不能作
為抗辯理由**,你仍然會被罰。
* 或者你從事某項商業活動時違反了稅法,說「我不知道要報這個稅」,也不能作為合法
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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