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yo5566 (嗆死你)
2025-06-02 12:49:43※ 引述《f12sd2e2aa (XS)》之銘言:
: 我之前有報警
: 警察靠監視器幫我追到人
: 後來成功拿到傘
: 過不久又被偷了
: 我就懶得報警
: 還要做筆錄好麻煩
: 我打算黏一個追蹤器
: 下次直接跟到偷傘人的家
: 按門鈴警告他
: ※ 引述《slent67 (史蘭特67)》之銘言
: : 上禮拜整個禮拜都在宣傳,本週會下大雨
: : 每天會下的那種
: : 自己不帶傘,淋雨就算了
: : 幹別人的傘害別人淋雨
: : 手有多賤 ? 有八卦?
:
:
我家人也有報警
警察不到1小時就找到了
還傘給警察順便說了一句不小心拿錯
那把傘是特殊規格根本不可能拿錯XD
然後警察再還給我家人
所以這種事就沒皮條,反正不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