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出國嘗鮮大麻軟糖 衛福部:吸毒等情形

作者: spermjapan (洨日本)   2025-05-30 21:22:08
※ 引述《herewego (rage of dust)》之銘言:
: 出國嘗鮮大麻軟糖 衛福部:吸毒等情形永不得捐血
: 2025/5/27 18:48(5/27 22:44 更新)
: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曾以寧台北27日電)有民眾去泰國嘗鮮大麻軟糖,回台被註記「永久
: 不得捐血」。衛福部食藥署提醒,台灣仍將大麻列為2級毒品,包括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
: 、曾從事性工作者等,均不得捐血。
: 「捐血一袋,救人一命」標語台灣人琅琅上口。近日媒體報導,有民眾在社群媒體分享,自
: 己去泰國旅遊期間食用大麻軟糖,但回國想捐血時,卻發現遭註記「永久不得捐血」,因此
: 感到懊悔。
: 貼文一出掀起對捐血規定的討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王德原今天告訴中央社
: 記者,這是依照「捐血者健康標準」第5條第3項規定,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毒者,永不得
: 捐血。
: 根據法務部調查局網站,大麻內含65種以上特有生物鹼成分,其中最主要2個成分為四氫大
: 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四氫大麻酚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可能產生生理成癮及相
: 關精神疾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同時列為2級毒品管制。大麻素中的CBD
: ,可依藥事法規定作為醫療使用。
: 王德原曾說,目前國內THC含量超過10ppm在台灣就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2級毒品,同時
: 也是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的2級管制藥品,換言之,合於醫藥及科學上需用時屬於管制藥品,
: 否則即為毒品。
: 「捐血者健康標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永不得捐血,包含曾患惡性腫瘤、白血病或其他
: 經醫師認為永久不得捐血者;曾有出血不止、抽痙或昏迷之病史者;曾有吸毒或慢性酒精中
: 毒者;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及長期使用血液製劑者;曾從事性工作者等。
: 至於男男性行為禁止捐血規定,衛福部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近期有送「愛滋病防
比較想知道性工作者和男男性行為這塊,
啊要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性工作者?或是男同志?
身分證上又不會有註記
捐血的時候會問嗎?
你是不是性工作者?
你是不是GAY?
太怪了吧?
台灣性工作者又不合法,誰會自己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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