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脆:橘子寧願被通緝也不回國 一定有

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25-05-30 09:25:26
橘子曾經幫柯處理事情是事實。
但犯罪事實跟犯罪證據的連結,到現在都還沒有。
只因她有幫柯做過事,推測不願淌這混水,故不願回來接受調查,北檢司法只憑連結臆測
犯罪,在沒證據情況下就通緝,本身就已經不合理了。(我說這樣通緝合法但不合理,應
該符合比例原則吧,畢竟京華城也是合法,但一堆人覺得不合理就可以罵違法呀)
所以誰說不回來接受調查就一定是畏罪,看看這些證人被檢察官恐嚇的如何,用無限羈押
及怒罵的手段脅迫,沒罪的人都被逼的認罪了,甚至被洗腦自己是否真的錯了,可憐至極
,北檢可惡至極。
不回來接受調查自有這樣行為的法律規範處理,但現有證據下,如何定橘子有貪污收賄罪
?又如何拿來定柯有同樣的罪?若北檢認為有罪,最後判無罪,那也是北檢自己無能,連
個人都抓不到。
最後總結:
要控訴一個人,請先拿出具體證據,不要先射箭再畫靶,事後才來押人取供,今天京華城
案如此離譜,就是北
檢輕忽先掌握確實證據,就貿然發動強制偵查及起訴,所造成的荒謬鬧劇,加上又是事過
多年才突然啟動辦案,更是做實政治打壓的背後真實目的,個人事小,賠上了司法公信力
,茲事體大。
北檢,高院,法務部,賴清德,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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