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欸大家
肥肥朋友最近在講 他們公司發公告說
為了讓員工中午能夠有充分的休息
不會吃飽後睡沒多久就要上工
所以午休時間從1小時變成2小時
把特!
勞基法有規定說休息時間不計入工時!
所以要嘛就是晚上晚一個小時下班
要嘛就是每天扣1小時加班
然後每天有值日生 負責大家多休息那1小時的運作
哇靠
其實這樣蠻聰明的吧
如果一星期只要輪一天值日
等於每個星期扣4小時的加班
一個月就是16小時欸!
直接少給16小時加班費
而且多一個小時除非住在公司隔壁的
不然大部分人都還是會選擇在辦公室睡吧
休息結束直接上班
還少了讓你打混摸魚帶早餐來吃的機會
退一百萬步來說
我要是老闆 每天工時8小時
那我可不可以把員工分成三組
然後每組上1小時班休息2小時
這樣員工就可以24小時都像在上班
而且每天工時還只有8小時 不用給加班費
所以啦午休延長一小時但是要扣加班
算不算佛心公司?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