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許宥孺
3.完整新聞標題:高雄打新冠疫苗被收「冷凍費」網驚:被收智商稅 衛生局急稽查
4.完整新聞內文:
這波新冠疫情來的兇猛,提升不少疫苗打氣,但有高雄民眾指出,去年打追加劑時被收取
「疫情冷凍費」,求網友分享不收冷凍費的診所。沒想到貼文一出,不少網友都表示沒聽
過冷凍費,質疑被收「智商稅」。衛生局昨日前往該家診所稽查,不過沒有查獲違規情形
,但提醒民眾,醫療機構不得擅立收費項目,違者可依《醫療法》最高處25萬元罰鍰。
「楠梓有哪家診所打新冠疫苗不用冷凍費?」有網友在PTT發文指出,他去年到診所打追
加劑,雖然疫苗公費,但診所說他們買疫苗回來冰要收「冷凍費」,讓他少了一些吃滷味
、鹹酥雞的錢。最近打氣又起,決定再去施打疫苗,但因搬家,上網查發現住家附近沒有
提供新冠公費疫苗,只好再回楠梓施打。
該名網友表示,先前遇到診所收取「疫苗冷凍費」,希望廣大網友分享,有沒有不收冷凍
費的診所?但底下網友驚呆,直呼:「沒聽過冷凍費,你是不是被收智商稅?」、「這個
冷凍費合法嗎」、「沒聽過要冷凍費,有些是收掛號費」、「收這個就不合理了」;但有
網友認為應是理解錯誤,「只是表達打疫苗診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之一,實際上就是掛號費
也就是行政費用」。
衛生局指出,《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
費項目收費。根據「高雄市醫療機構暨醫事機構收取醫療費用標準表 」,並無疫苗冷凍
費收費項目。昨(28)日無預警派員前往該家診所稽查,現場沒有查獲有違規超收情事,
該診所施打公費及自費疫苗流程皆依標準作業規範執行。
衛生局表示,目前未接獲民眾有具體申訴,但若有舉證違反《醫療法》規定擅立收費項目
收費,將依同法第103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強調,新冠疫苗為公費疫苗,符合接種資格者皆可免費接種,合約醫療院所可收取
掛號費,另接種處置費則由疾病管制署補助每人每次100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29/29690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