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anfan (giu)
2025-05-28 19:58:22有鑒於你法律程度可能只限於看得懂字
本律施捨一點談話費教育你
偵查起訴期間檢察官的證據強度只有釋明
我怕你中文看不懂
意思就是檢察官說什麼法官就先當作是真的
也就是檢察官說他屁眼看到了法官也只能採信
這也就是為什麼一審最初法官根本不採信的時候
最後羈押庭用的是尊重審級制度
因為法官實體上根本就沒有採信檢察官
我在想某個族群讀書是不是犯法的呢?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
言:
: 法官顯然是想順便幫特定族群補補基本法學常識,特別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
本
: 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與法院是否羈押被告並無必然關係。」
: 然而一切皆枉然。
: 因為合議庭在裁定書中寫得再清楚不過:「本案以公訴意旨現時提出之證據,已有具體
事
: 由存在,足使人相信被告等人具備被指涉犯罪之犯罪嫌疑。」
: 結果特定族群居然還能解讀出:「法官認為他沒罪,只是因為證人還沒問完才羈押。」
: 這種信仰強度,已經不是邏輯可以觸及的範圍。
: 不是不懂,而是堅信己見到能自動翻譯所有文字成心中理想版本的境界。
: 這已經不是法律問題,是宗教現象。
: ※ 引述《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中時
: : 2.記者署名:林偉信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必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