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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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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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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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必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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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柯的大帳房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官們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與
: 法院是否羈押被告並無必然關係」,意思指柯文哲等人有沒有罪與羈押沒有必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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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議庭法官指出,羈押本質上係為使刑事訴訟程序得以順利進行、保全證據或擔保嗣後刑
: 之執行,而對被告所為剝奪其人身自由之強制處分,並非認定被告有無犯罪之實體審判程
: 序,故法院審查被告犯罪嫌疑是否重大、法定羈押事由存否及有無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
: 訴、審判或執行之必要,即羈押要件之審查,無須經嚴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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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有沒有罪,我這裡不討論。
我覺得整件事最大的問題在於如果最後無罪,要賠償這個人是全民出錢,然後法官跟檢查官
毫無責任。就算有甚麼行政處分,出社會的人都知道根本不痛不癢。
台灣歷史上就有不少冤獄的案子,最後都國庫出錢,也就是納稅人出錢。我身為納稅人蠻有
意見的,怎麼會由我們納稅人為審判過程犯錯的檢察官跟法官買單?
更何況一個人被浪費掉的時間,用這些錢也買不回來。
審判過程全民看不到,最後真的要賠償的話竟然全民買單,真是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