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客留1星負評PO網公審 咖啡店業者違"個

作者: losel   2025-05-28 12:26:04
媒體來源:TVBS新聞網
記者署名: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蔡明勳 林志偉
完整新聞標題:客留1星負評PO網公審 咖啡店業者違"個資法"判刑4月
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蔡明勳 林志偉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5/26 13:23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26 13:23
兩年前,台北市一間韓系網紅咖啡廳,爆發糾紛,店家因為不滿顧客留一星負評,將照片
及個資PO到限時動態上公審,即便顧客要求刪文,業者仍然沒有理會遭到提告,桃園地院
一審認定業者違反個資法判刑四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下午時段進到咖啡廳點餐,卻被店員告知低於內用低消金額,女子再加點要把缺額補齊,
但店家又說商品已經賣完了,要她另外再選。
因為午餐才剛吃飽,最後沒有消費直接轉頭離開,事後覺得過程中不愉快,到店家的
GOOGLE評論底下留言一顆星說自己再也不會踏進去了,沒想到這個評論被業者看到後,竟
然遭到肉搜。
店家找出這名陳小姐的臉書,開始肉搜公審,PO出多張照片發布多篇動態回擊,讓她感到
相當不舒服,憤而提告,如今桃園地院認定業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四個月徒刑可
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桃園地院行政庭長袁雪華:「被告非但未依其請求刪除,反而持續張貼再次利用,再佐以
被告所搭配之文字,足認被告主觀上公布自訴人個資的目的,在於引發第三人對於自訴人
之負面評價,損害其個人資訊隱私權,被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犯行堪以認定。」
事發就在台北市大橋頭站附近的咖啡廳,法院認為業者自己從臉書下載照片,還附上對方
的姓名學歷等資訊,要求刪除仍然不願下架,加上從頭到尾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也沒有達成
和解,最後遭到法官判刑。
事發之後咖啡廳被洗負評已經停業,如今又被法院判刑,一時的衝動得為自己付出代價。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881952
https://youtu.be/hl_vjAgbm2o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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