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全國首例!中配直播主偷拍小學生

作者: a95641126 (勳哥)   2025-05-27 09:28:25
在公眾場合拍攝
妨害秘密罪 送檢察官偵辦
結果就是不起訴
起訴後也是無罪
所以不知道在高潮什麼
單純行政權濫訴找人麻煩而已
下次在公眾場合盡量拍 就對了
就算被拍的廢物說他不想被拍臉
繼續拍就對了
不想被拍 那請他去戴面具
殺人犯犯被押送過程 被記者拍
都知道要戴安全帽了
狗仔跟拍到處都是 誰跟你公共場所不能拍
神經病 不想被拍滾去戴面具
嚇嚇不懂法律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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