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ios (Cri~)
2025-05-21 12:19:07這個車禍事件
先不討論是汽車失控或是駕駛問題
我只想問
當時在路口他明顯佔用到了機車停止區
https://i.imgur.com/E4xiIxE.jpeg
占用機車停等區停放,影響機慢車停放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60條第2項第3款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
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已經屬違規事項了
有先開罰那位駕駛了嗎?
還是因為人家還在醫院沒清醒
就當作沒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