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要辦過戶
主要要三個東西
權狀
印鑑章
印鑑證明
基本上地政事務所除了這三個之外不會審查其他東西
這三個東西
權狀跟印鑑很好取得
但是印鑑證明就沒辦法
第一次申請需本人臨櫃
如果有申請過
重新申請最少需要本人親簽委託書+原來那顆章
基本上人都昏迷了根本沒辦法簽委託書
要過戶只有兩種可能性
1.委託書是假的 日期倒填(涉及偽造文書)
2.先前辦理別的事情(如賣房)剛好有申請多的印鑑證明(期限為一年)
如果我是代書
我會跟他說你有辦法弄得到這三樣東西
我就幫你辦
弄不到就沒辦法辦了
大概是醬
※ 引述《laverne1 (只收菁英不收雜碎)》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EFCb6x9.jpeg
: 有人出來爆料
: 聽説接到大單ㄧ直處理要速度
: 這種的跑掉有辦法追朔嗎
: 還是真的放給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