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大家很熱烈在討論這個殺人老翁
不乏有一些觀點是故意殺人難以成立
結論是
這個老翁就算沒有像現在找一些人護航
放風聲幫他假裝心臟病或者是精神疾病
其實也不用擔心被關
問題來了 法律其實本來重點
就在於攻防手段而不是法條本身
如果想要讓這個老翁罪有應得的話
那當然不能從車禍殺人這件事下手
畢竟這個大部分都是不了了之
甚至想到這老翁有這麼多有力人士人力挺
就知道很難
那麼
到底要怎樣才可以讓這個老翁被關呢
其實很簡單
車禍不好判斷有沒有犯意
沒辦法告他蓄意殺人
但是台灣多的是法律可以處理他!
我的觀點是
只要說他的口袋裡面
有一個USB
然後說他非法佔用紅線的容積
以獲得個人獎勵
不就解決了
就算他最後沒有被判刑
我相信也會讓他被關到死掉為止
那也算是實質上的正義伸張了
大家是不是也這麼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