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宋原彰、徐白櫻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里長「無法領租金補貼」 嘆事務費不夠:都在賠錢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市里長每月領取5萬元里長事務費,需處理里內大小事務,許多里長租用辦公室,租
金加上水電費常入不敷出,北市實施租金補助3萬元超過20年,高雄至今卻未補助,此外
高市各里長每年的里鄰建設經費僅有10萬元,反觀北部縣市最高可達100萬,差距過大,
市議員要求市府修法增加額度,嘆「做里長都是在賠錢」。
高雄市里長除了法律規定的里長事務費5萬元之外,去年中央已拍板「地方民意代表費用
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增訂發給村里長年終慰問金1.5個月、約
7.5萬元,另外還有里鄰長報紙費為每人每月240元,每年「里鄰建設經費」各里為10萬元
。
里長平時需處理轄區弱勢關懷、社會照顧、社區治安、環保志工、組織巡守隊、防治傳染
病等事項,高市許多里長的辦公室是租用,市議員吳銘賜今質詢表示,事務費扣除辦公室
租金水電、里民服務、雜支等,幾乎需倒貼支出,尤其租金是最大負擔,台北市已供租金
補貼3萬元,高市民政局也應比照辦理。
台北市自2000年起實施「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補助里長租用里辦公處每月新3萬元
以內經費,高雄仍未實施。此外,吳銘賜表示,北市每年補助里鄰30萬元的里鄰建設經費
,並依不同條件加碼、調整級距,最高可補助70萬,新北市也是60萬至80萬,桃園更是最
高達100萬,反觀高雄僅有10萬。
目前里長可使用里鄰建設經費用於防火巷清掃、災害防救、舉辦個慶活動等,尤其去年颱
風肆虐南部,里長率領志工協助恢復市容,10萬元根本不夠,常需自掏腰包,吳銘賜希望
市府能特別注意各種特殊情況、研擬提高經費,避免增加里長負擔,「我當過8年里長,
做里長都是在賠錢」。
市長陳其邁答詢表示,里辦公室補助內容涉及中央法律規定,直接給予租金補助有實質困
難,目前各縣市做法不一,市府會研究北市做法,他認為目前確實許多里長若以住家用作
辦公室,客廳會堆滿鄰里服務雜物,「能給予適當租金補助也很合理」;而里鄰建設經費
是常態經費,包括各種使用科目,高市府會針對登革熱防治、消毒經費、公園維護等特殊
項目,透過主管機關給予額外補助,里長每年若有其他特定項目支出,市府也會全力給予
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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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輔助一堆演唱會 沒錢輔助里長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