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根本不用分老不老人,
應該弄個事故點數機制,
不管發生任何事故,
就用肇責計算點數,
如有造成死傷則加倍計算。
點數加總累計3年才消除,
如100年1/1、2/1、3/1分別各被記1點,
那103年的1/2號就還有2點,以此類推。
只要點數達到一定數字,
直接吊銷駕照,直到點數消除到限制範圍內,
自行重新考照,並且如果又有增加又直接吊銷。
我有個朋友動不動就PO他又車禍了,
當然從他的視角都是他好衰,這個智障那個智障,
但我真的不覺得百分之百都是別人問題。
一堆三寶一天到晚出事,
起手式你先撞我的喔,
反正小錢罰一罰根本沒差,
只要不出大事沒死人就依然我行我素,
一直出車禍代表他一定駕駛觀念有問題,
不如就不要讓他開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