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事情不會如你這樣判斷
依照正常的法庭邏輯
大概會這樣判斷
「肇事駕駛驅車前去想要找機車騎士理論,途中不慎碰撞腳踏車騎士,一時慌亂深踩油門,碰撞前方機車及過馬路的學童」
結論:過失致死。
至於不是故意的理由,應該是雙方互不相識之類的。
好了,結案。
※ 引述《Aliensoul (八卦駐版外星人)》之銘言:
: 這根本就超重大惡性治安事件吧
: 該不會又被掩飾成意外車禍吧?
: https://www.threads.com/@yulong1126/post/DJ127meTp2i?xmt=AQF0ocxBrJkxqUw50lAu5
: Hc8EQD2kb3ovT8F3aj6tS7Rdg
: https://youtu.be/kCyXTdACtxg?si=6bNZORenJDQyxO46
: 轉彎撞到安全島,倒車撞到後車,不下車查看反而惱羞加速離開去追機車女騎士
: https://i.meee.com.tw/q7Y6ulK.jpg
: 精準閃過跨越中線的對向來車,說明他很清醒,他也沒喝酒
: https://i.meee.com.tw/ehvT9DP.jpg
: 老翁發現目標機車騎士,加速衝撞她
: 直線加速時還撞到旁邊腳踏車騎士
: https://i.meee.com.tw/xJ3ylL6.jpg
: (只是推測)
: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