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是教你 幫他戴保險套 給他幹 才是最安全的
不然你再怎麼拒絕都沒用,他不會聽,你還會被揍甚至被殺
你攻擊他或著弄痛他,你就會被殺
你只能好好保護自己,事後驗傷提告 只能這樣
但是呢!!! 那是美國,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法官會說一切都是你自願的,因為你提供他保險套,是主動配合!
尤其是主動配合這一個理由,你怎樣都會輸
因為法官覺得,你拒絕了就應該不做任何動作
最後就算強姦罪成立了,也不過判五年,關個兩年半就假釋出來了
然後他又會回來找你,無限循環
他還沒死,妳就會先精神崩潰 然後 憂鬱症 自殺
台灣的法官就是這麼一個神奇的物種
所以遇到妳直接把他殺了比較快,一了百了
到時候說是 自衛攻擊,殺人罪還可以判輕一點
低標判個七年 關個三年半出來
總比被搞到一輩子精神崩潰,好太多了。
對! 台灣法官就是這麼神奇!不承認你自衛,只認為你殺人。
台灣會這麼亂 就是這群垃圾法官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