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MWi3 (在那叫什麼)》之銘言: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517000379-260118?chdtv
: 此一時彼一時 憲法法庭再受質疑
: 林偉信/台北報導
: 04:10 2025/05/17 中國時報 林偉信
: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內詐領公款案,高院承審法官認為如果挪用
的
: 用不是公款,不構成貪汙,聲請釋憲,但憲法法庭不受理;2018年國民黨等立委對前瞻
建
: 預算案提釋憲,大法官們認為有聲請立委沒有在立法院議場反對,「未行使職權」因此
不
: 理,但憲訴法釋憲案也有同樣爭議,這次憲法法庭卻受理,大法官審案公正性再次受到
質
: 。
: 高虹安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7年4月,成為全國首位
挪
: 助理費遭判刑的立委。二審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恐違憲,高挪用的費用恐非
「
: 水或公款」,不構成貪汙罪,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審理。
:
: 呂太郎、蔡宗珍及朱富美等3位大法官組成的審查庭認為,《立法院組織法》32條是立
委?
: 用公費助理,及立法院應編列預算支應助理費與相關費用的規定,不是高虹安有罪與否
的
: 判所應適用的法律,難說對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決議不受理。法官聲請釋憲案,1個
月?
: 火速被大法官封殺、不受理。
: 此外,2018年國民黨等立委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的釋憲案,許宗力等大法官
認
: ,聲請前瞻釋憲立委中,有人在該條例表決時未投反對票,依法須反對者才能聲請釋憲
,
: 此不受理。但這次憲訴法修法過程,綠委三讀程序被藍白立委質疑也沒有反對,但8位
大?
: 官卻說要開說明會調查。
: 說明會上,呂太郎大法官高度參與,他兩度提問近1小時,當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提及前
瞻?
: 憲案的案例時,還有大法官稱可以變更以前見解,最後8位大法官決定受理綠委的聲請
案?
: 呂太郎大法官不受理法官對高虹安案的釋憲聲請,綠委們就算法案三讀程序沒有投票反
對
: 也受理,且未公布受理的理由,讓人不解。
: 備註
: 各位可進憲法法庭網站、點公開書狀之案件列表(已受理)的網頁看一下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type=1&page=1
: 可以看到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憲訴法修正後有多少人民申請釋憲案被受理
: 答案是0
最典型的,就是前大法官湯德宗聲請的 退撫金信賴保護與否的聲請案。
這件的重要性,涉及幾十萬個公務員,以及未來要退休的公務員,
不管支不支撫退撫改革/改變/修正,
它的重要性有沒有? 有! 超重要!
有沒有爭議? 有!超級大
能不能以憲法裁判解決? 可以!沒其他方法了。
結果憲法法庭不受理。
高虹安那件也一樣,
以他國立法例,助理費本來就應該是國會議員完全自主的領域,
你稽核怎麼做,是另一回事,
行政慣例更有習慣法的地位,
那種雞毛蒜毛的小錢用貪污罪,更是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結果咧?
又是不受理。
這裡隨便喊一下,應該都有聲請後被不受理的人,
我也是其中一個。
例稿駁回,狗屁什麼我沒提出確切的聲請理由,
誰不知道就高院那一套,懶得判、不想判,就胡扯未具上訴理由。
(所以才有網紅說:拚命聲請調查證據就對了)
然後現在這件憲訴法的聲請案。
對啦,依第32條,是可以受理,但我就問:
1. 憲訴法是不是憲法明文屬立法形成的範疇 ?
答: 是!
2. 出席比例、表決比例 是不是向來屬於立法形成的範疇?
答: 是 !
3. 屬於立法形成的範疇,學說上叫什麼?
答: 政治問題!
4. 政治問題 法院也好、憲法法庭也好、以前的大法官會議也好,該怎麼辦?
答: 不受理!
5. 憲訴法與大法官自己的權限,有沒有利益衝突?
答: 有 !
綜上:對!法律上你可以受理,但你也可以不受理,
結果你大法官受理了,
就問:你大法官應該去做實體裁判? 不應該吧!
不應該的話, 你們受理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