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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欽榮講的沒錯,在都委會沒做出決議前,的確沒人知道能不能逾越560%
所以你重看大事記會發現,沈慶京提出的12萬樓地板(以下簡稱679%),想要超過560%,
的確被都委會打槍退回了啊
以下大事記
2016 劉德勳提糾正案,京華城基礎容積應為560%
2017 京華城提行政訴訟
2018/1 北市府因監院糾正案,提出細部計劃糾正案將基礎容積回到560%,且12萬允建(
以下稱679%)為一次性執行完畢,意即刪除保障容積679%,沈慶京後來宣稱679被刪掉是
因為官員索賄而他不給被報復=>八卦都說這個官員就是林欽榮(不是我說的喔不要吉我)
2019/11 京華城拆除
2020/2 京方開始陳情,訴求重建案基礎容積率應為679%
2020/3/19 柯文哲將陳情案交付都發局
2020/4/6 都發局提議送都委會研議
2020/4/15 柯文哲蓋章決行,指定彭副當PM召開都委會
2020/7/16 京方主張的679%基礎容積率遭行政法庭駁回
**2020/7/30 都委會否決京案陳情內容,只保障基礎容積560%
2020/8/19 京方函送「都市計畫」變更草案給都發局,基礎容積率回復至560%,引用都市
更新條例申請額外容獎20%,容積率為672%
**2020/9/21 北市府函退京方,要求釐清引用法令條文的適法性
2020/10/12 專家會議
2020/10/26 京方重送修正版都市計劃草案,仍包含20%容獎
2020/10/27 北市府專簽通過京華城細部計畫案公告公展,「準用」都更容積獎勵辦法,
由柯文哲蓋章決行
**2020/12/24 都委會775次會議,多位委員提出質疑
**2021/3/18 法務局提出創設容獎的權限質疑
2021/9/9 都委會通過此案
2021/10/12 北市府正式公文通過,由彭副代柯文哲甲章決行
所以看到了嗎
都發局根據行政訴訟否決了基礎容積率679%的陳情
所以那隻眼睛看到柯文哲護航超過560%的679%了?
接著京方重送都市計劃,才寫出基礎560%加上乘法容獎20%的容積率672%,但「很快的被
打槍一次又重送一次才變現在的版本」
且在2020/12到隔年9月,陸續被專家及法務局質疑
最後都委會在2021/9月通過本案,才由彭副代柯文哲決行,看到這裡你不會覺得是都委會
問題比較大嗎?何以沒有任何一個都委被起訴?卻說柯文哲明知故犯為圖利?
假設柯文哲要強度關山,為何會讓陳情被駁回(2020/7),重送第一次細部計劃又被退件
(2020/9)?一直到隔年(2021/9)可有任何的公務人員受到市長壓力而被撤換或離職?
(要有證據是市長指示的喔)
從頭到尾,柯文哲做的事情都是送進都委會讓專家學者公務員多數決
如果他強渡關山,哪來的退回這麼多次?
你只說他明明知道560%就要扣他帽子說不通啦
以上,心存善念,盡力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