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說明會是三小,受理違憲還要演一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5-12 18:38:05
※ 引述《Superxixai (Lux sit)》之銘言:
: 釋憲案過去只有受理或是不受理,
: 今天來個說明會,
: 然後觀點那麼偏頗,
: 直接說要受理,
: 然後違憲就好,
: 到底在演什麼?
: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召開「說明會」的作法,並非沒有前例
在劉政哲等人的釋憲案(即一一二年憲判字第十四號——「刑事訴訟程序法官迴避案」)
中,當時也是走這種模式來聽取雙方(聲請人、關係機關)的意見
之後再由大法庭作出裁判,沒有經過言詞辯論程序
法理根據係《憲法訴訟法》第十九條第一項: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
述意見,並得指定專家學者、機關或團體就相關問題提供專業意見或資料。」
至於:
: 推 hugr86: 大法官人數就不足憑啥開會 1.165.182.92 05/12 17:01
這是今天的案件中,關係機關(立法院)爭論的
只不過看了程序直播影片,副教授居然會被大法官不斷質疑在提供給法庭的文件中,存在
「找不到憑據的事實資料」
這還能算得上學術合格的話,就是無視司法正義的精神了
為了政治上的勾心鬥角、且類似個案只佔少數,而犧牲民眾的權利,這根本與比例原則相
違背,但相信已被放縱不管...
反正問題的根源,不能不整治,然而也不宜過於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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