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罷團資金來源毫無監督 法制化卻恐讓政治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25-05-10 12:37:44
1.媒體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屈彥辰
3.完整新聞標題:
罷團資金來源毫無監督 法制化卻恐讓政治動員檯面化
4.完整新聞內文:
正逢大罷免延燒,內政部近期宣布,提案修法「政治獻金法」,增列罷免提議人與被罷免
人得以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的條文。放寬收受政治獻金規定是否合理?學者認為,此次罷團
資金來源毫無監督,納入規範有必要,但若修法通過後,發起罷免者須為登記有案的人民
團體,憂讓政治動員檯面化。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蘇子喬說,「罷免能否募款」目前是法律漏洞,而在原本的制度設計
上,根本沒有把罷免當成是常態政治活動。假設在台灣,罷免已成為常見的政治活動,仍
要納入規範。在無現行規定的情況下,罷團資金來源完全沒有任何監督,例如有財勢者透
過私下利益輸送來支持,這確實是漏洞。照目前的做法應該是不能募款。
蘇子喬表示,另有說法是「沒有規定不代表不行」,這說法邏輯不對,因為罷免就是一
種政治活動,既然如此就要入法,入法後要落實。公民自決的活動也是需要資金,這不能
否認,但過度集中在特定企業或個人的捐款,那才有問題,因此仍要規範。有修法的話,
等於是把灰色地帶法制化。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左宜恩說,現行的政治獻金法規範對象為從事政治活動的政治或人
民團體,「罷免活動屬於政治活動的一種」,這點應該沒有爭議。
左宜恩表示,較有爭議的是罷免團體是否屬於政治獻金法第2條所定義的政治或人民團體
,因為目前發起罷免行動的都是個人身分,假如內政部的修法通過,日後發起罷免公投者
就必須為已登記有案的政治或人民團體,如此一來有可能就會把罷免活動正式與政黨掛鉤
,政治動員檯面化。
左宜恩認為,如果是由一般的人民團體發起,則這些捐款在罷免活動結束後應如何處置?
是否可以直接轉為該團體運作之用?這些都可能會成為修法過後所產生的爭議。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124323/8730561
6.備註:
內政部造反了?
罷免明明是公民活動~!
各地的罷免看板及志工都是自動自發的!
什麼政治活動!!!
絕對沒有動員的,連行政院院長都是自動自發用個國庫的錢下鄉演講!
絕對不是政治活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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