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調查官栽贓張麗善賄選遭撤職 教唆偽證、

作者: kaiblue (用心作戰)   2025-05-10 01:05:55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潘千詩
3.完整新聞標題:
調查官栽贓張麗善賄選遭撤職 教唆偽證、洩密遭判撤職
4.完整新聞內文:
調查局雲林縣站前調查官陳文維,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因教唆北港鎮長候選人蕭美文
勸說在押被告作偽證,意圖栽贓雲林縣長張麗善涉賄選,被依教唆偽證、洩密等罪嫌起訴
,後遭法務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判決指出,陳文維於2022年7月任職雲林縣調查站期間,主動發掘雲林縣議員候選人蔡咏
鍀涉嫌賄選,得知北港鎮長候選人蕭美文也涉賄選遭另案調查,被查扣一批茶葉。陳男明
知蕭美文的茶葉贈送人並非張麗善或蔡咏鍀,卻利用借訊蕭美文服務處林姓主任與蕭美文
的蕭姓姪子時,教唆林、蕭的姪子2人作偽證,咬張麗善、蔡咏鍀為了選舉而想送茶葉給
選民。
另外,陳文維請蕭美文協助勸說姪子協助偵訊,為取信蕭美文,向蕭及其二名團隊成員透
漏他監聽取得的資料,並提供林姓主任的調查筆錄給,涉犯刑法洩密、教唆偽證罪,雲檢
去年7月30日起訴陳男。經法務部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定,陳男確有違失,其行為已影響公務員形象,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務的尊重
與信賴,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為維護公務紀律,有懲戒的必要。
合議庭認為,陳文維違失的事證明確,嚴重傷害機關和人民對調查局公正、客觀執行職務
的信賴及司法威信,並影響國家司法權的正確行使,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863371
6.備註:
只有我覺得停止任用一年太輕嗎?意思是一年後又生龍活虎可以出來亂?
笑話:原來賄選案是這樣辦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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