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5-05-09 10:39:03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戴志揚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軍營醜聞!已婚男長官強逼男下屬口交、摸肛門 賠20萬獲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某軍事營區一名男性現役軍人小明,在深夜執行巡視寢室勤務時,進入長官寢室內
聊天,未料男長官卻因飲酒,帶著酒意下,強吻小明數次,又強壓他在床上摸生殖器與肛
門,並壓頭逼迫口交。法院審理後,考量男長官以20萬和解獲得原諒,依強制性交未遂判
1年8月,宣告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現役軍人小明於民國112年2月2日深夜22時許,在台中某軍方營區內執行巡
視寢室勤務,順路進入男長官寢室,並停留該處與長官聊天,未料男長官當天因飲酒,竟
假藉酒意,強吻小明嘴部數次,還將他強壓在床上,以手伸進運動褲內,強行撫摸小明之
生殖器、臀部及肛門,接著又強壓他頭部碰觸其生殖器,逼迫進行口交,經小明奮力掙脫
逃離寢室而未能得逞,事後小明立刻向上反映並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定該位長官前無犯罪紀錄,但身為軍中長官,理應端正品行並照顧下屬以
為表率,竟強令下屬為其口交,幸經下屬奮力抵抗而未能得逞,事後與他以新臺幣20萬元
調解成立並獲得原諒,依強制性交未遂判1年8月,併宣告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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