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5-05-08 09:30:4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鮑建信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師謊稱被撞「心靈受傷」 吃上誣告罪官司判罪
4.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曾姓女老師向警方報案,涉嫌謊稱在台鐵左營站,背部遭張姓男子用包包碰撞,導致心
靈受到傷害,張男經處分不起訴確定後,曾女反而吃上誣告官司,被橋頭地院判處徒刑2月
,並宣告緩刑2年。
法界人士指出,刑法誣告罪,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因最重本刑超過5年,縱使判處6月以
下徒刑,依法不能易科罰金。
據了解,2023年8月27日下午3點多,曾女前往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左營分駐所報案,指張男
在台鐵左營站內,涉嫌用包包碰撞其後背,致使其心靈受到傷害,乃提出傷害告訴,要求追
究刑責。
檢警人員調閱案發現場監視畫面詳細勘查,發現根本沒有曾女所指之事,張案處分不起訴確
定後,另依誣告罪將她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後,審酌曾女改口認罪,目前就讀國立大學研究所,判處有期徒刑2月,
雖然不得易科罰金,但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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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如果真的有碰到
依照女權神聖不可侵犯原則
那就要拿錢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