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引述《orzmaster (哈榭爾)》之銘言:
: …
: : 而台澎住民的日本國籍
: : 在"法務府 民事 甲 438號""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
: : 才『正式』解除
: : 中華民國忠實支持者
: : 『正式條約』永遠當作沒看到
: 是誰把正式條約當作沒看到?
: *****
: 美利堅合眾國、中華民國共同防禦條約 China Mutual Defense (1954)
: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sino-us-mutual-defense-treaty-1954.html
: …
: 第六條
: 為適用於第二條及第五條之目的,所有『領土』等辭,就中華民國而言,
: 應指台灣與澎湖;就美利堅合眾國而言,應指西太平洋區域內在其管轄下
: 之各島嶼領土。第二條及第五條之規定,並將適用於共同協議所決定之其
: 他領土。
: …
: ***
: : 整天拿意向書、投降協定、臨時協議來鬼扯
: : 覺得自己很聰明先搶先贏嘛
: : 最後就是沒完沒了的爭議
: 是喔?
: 你所謂的台灣國呢?
: 正式條約在哪裡?
: 意向書、投降協定、臨時協議等等等,在哪裡?
: : 跟日俄的北方四島一樣~
: : 更慘的是自己還成為流亡政府
: 流亡政府是吧?
: 台灣國的政府在哪裡?
: 大統領和國會成員等怎麼選出來的?
: 哪些人經過甚麼程序選的?
wiki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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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呼籲參議院院會批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時,將「台灣的法律地位」
之文件列入提案理由:「就這個問題與杜勒斯國務卿徹底檢討的結果,委員會斷定該條約
不是個足以解決台灣主權不明確性的文件。委員會同意附加如下之聲明於院會的報告中:
『就參議院所理解的,該條約不應該解釋為,使第六條所言及之領域的法律地位或主權給
予修正。』換言之,就美國而言,我們所理解的,無論第六條所言及的領域,也就是台灣
與澎湖群島的法律地位是如何,都不因該條約的締結,而成為某種形式的解決。」
啊你們整天想偷渡主權齁
那條約是類似北約的東西
因為英國、法國、菲律賓和巴基斯坦等國
反對中華民國加入東南亞公約組織
為了補這個坑
所以美國自己下場弄了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有意見去問美國好嗎
整天偷雞摸狗的~
至於甚麼時候台灣的主權轉移至中華民國手上
你們要不要先打一架決定是哪一年再來吵?
1945/1952/1955/1996
還有啊
台灣還沒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