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25-05-07 14:47:00台灣人在二戰結束就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啊
奉行政院1946年1月12日節參字第1297號訓令:「查臺灣人民
原係我國國民,以受敵人侵略,致失國籍。茲國土重光,其原有我國國
籍之人民,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起,應即一律恢復我國國籍。」
1.中華民國還免費無償收容在海外各地的台灣人 前台籍日本兵 供三餐 還有生活費 派船
接大家回台灣
當時中華民國剛打完仗很窮。如果不是國民 幹嘛這樣照顧你?
2.日本是戰敗國 沒資格在那邊講話。退一萬步 我戰勝國 要你這裡 你也只能下跪奉上。
所以不用再扯日本立場。因為他們是戰敗國 沒資格跟戰勝國談立場。
3.澀谷事件的判例 盟軍佔領機關將台灣人視為中華民國國民。領盟軍補給。被日本逮補
的台灣流氓 由中華民國外交部強力干涉釋放。
被盟軍判刑的也輕判 釋放後由政府出錢派船接回台灣。
我是認為台灣人真的是畏威不懷德
對你好 的中華民國政府 現在被嫌棄抹黑成這樣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