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陳其邁未婚妻!吃醋女里長掛「牽手競

作者: asppsa (橘子綠了)   2025-05-07 0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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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我陳其邁未婚妻!吃醋女里長掛「牽手競選海報」咒罵錄音檔流出 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可以愛但不能壞!高雄一名蔡姓女子自稱是高雄市長陳其邁的未婚妻,看見三民區正興里長
沈秀玲掛出與陳其邁手牽手的競選海報,氣憤連夜電話騷擾,狂飆三字經,更指控沈女嗆她
「是陳其邁什麼樣的表姊,上床的婊嗎?」因而提告言語羞辱、侵害名譽,求償100萬元;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是「一對一私下通話」,未達誹謗公然侮辱標準,蔡女也無法證
明未婚妻身份,最終駁回,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12年9月,蔡女自稱是陳其邁的未婚妻,發現里長沈秀玲懸掛與陳其邁牽手的
競選海報,打翻醋桶,連續兩天打電話、傳簡訊要求里長撤下照片,並於9月27日晚間再次
通話,雙方隔空爆發口角衝突。
20分鐘電話錄音檔曝光!「妳有老公了還跟陳其邁手牽那麼緊!」蔡女三句不離質疑正興里
長沈秀玲與陳其邁有不正當關係,對此,沈秀玲解釋「跟市長手牽手拍的是選舉照片,母雞
帶小雞,我得罪你了是不是?」,受不了連日騷擾果斷直球對決,更進一步詢問對方身份,
一下子說是朋友的朋友,又改口是陳其邁的表姐。事後蔡女指控里長出言羞辱「是陳其邁什
麼樣的表姊,上床的婊嗎?」、「臭俗仔」、「沒知識」、「沒水準」、「素質低」、「精
神有問題要去看醫生」等語害她名譽受創,提告求償100萬元。
法院逐字比對雙方通話錄音,發現所謂「上床的婊嗎」字眼根本不存在於對話中,反倒是沈
女反覆詢問:「你是他哪一邊的表親?哪一邊的表姊?」並未逾越一般對話常理。
至於其他「臭俗仔」、「沒水準」等語,法院認定雖帶情緒,但因屬一對一私下通話,並無
散播於公眾,應賦予較大對話空間。此外,法院也質疑蔡女的身分真偽,因其僅提交書面資
料表示在陳其邁連任市長時就訂婚了,但礙於公眾人物,戀情只能保密到家,未能提供任何
她與陳其邁有未婚關係的證明,且陳其邁早已婚,配偶另有其人,社會大眾皆所共知,法院
因此認為沈女對蔡女說法產生懷疑「合理有據」。
合議庭最終認定,蔡女求償理由欠缺法律依據,故判決原告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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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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