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弄到誰啊
如果是在法院撞死律師
那就是...
兩次死刑
來看這則新聞:
法院前開車撞殺妻與律師奪2命 狠夫2度判死
發生在2017年7月間,在台南地院開車撞死律師黃政雄與妻子李怡慧案2人的男子洪當興,
被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台南地院判處洪當興死刑,二審也維持死刑判決
當時開完離婚家事庭,相偕走在通道上,往健康路方向行走的委任律師黃政雄,與委任人
女子李怡慧,突遭一輛紅色廂型車自後猛力衝撞,小貨車還輾過這對男女,造成黃、李兩
人躺臥地上傷勢嚴重,2人送醫後先後傷重不治身亡。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符合聯合國兩公約所訂的情節最重大
之罪,依殺人罪判處洪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洪當興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