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喜傑獅新的聲明被打臉?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5-05 13:15:01
※ 引述《SuperKMT (喵喵)》之銘言:
: 喜傑獅請買家快放棄訂單 然後賠你200超商禮卷
: 留言中有網友提到 起訴狀是寫訴訟費由被告支出
: 小編出來洗地說沒這件事 被貼出起訴狀打臉
: https://i.imgur.com/CmQhCXh.jpeg
這顯然是在挑戰民訟被告對法律的無知
只有不曉得基本法律知識的人,才會被洗劫獅任意擺弄,且連台北市法務局的諫言也聽不
進耳裡
如此消費糾紛既知不能簡單解決,乾脆選擇硬幹、事後裝無辜,看來已經是有「縱使要賠
上商譽,也在所不惜」的感覺了。
且倘若對《民事訴訟法》稍有認知,基本上都當知道,第七十八條業已明文「訴訟費用,
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且也不像符合第八十一條所述「因下列行為所生之費用,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
人負擔其全部或一部:一、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二、敗訴人之
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
這位小編大概是認為起訴時,可以先要被提告的消費者負擔訴訟費用
已經不算是「誤會」這般簡單了...
至於所提「和解」內容:
: 註明要撤銷訂單並提供
: 訂單號碼、訂購姓名、訂購機種、訂單金額、訂購筆數、連絡電話、聯絡地址,
: 且為回饋消費者支持,將另外贈送超商禮券(價值新台幣200元)及精美小禮物1份。
: 對於近日浪費社會新聞資源,本公司深感抱歉,
: 本公司深刻檢討後,對於公司之後活動均會深思熟慮後再行進行。
這大概只是想打發下單的消費者
如果不積極伸張自身的權益,被耍得團團轉恐怕不會令人意外,不管要等多久才有判決結
果,情況都是一樣的
反正這些看下去,都是以為法律正在往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傾斜,前因後果一點都沒有在意
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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