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yGirl 2025-05-04 14:41:35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75
文創法第10-1條第2款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
所以要超過票面價格或是超過定價
一樣價格無法可罰
意者面洽
你也抓不到哈
早就跟你說實名制唯一解了
※ 引述《rs23234 (.)》之銘言:
: 看隔壁版
: 一堆人賣昨天開賣的五月天票
: 不是啊!
: 不是決定要去看才會去搶票嗎?
: 一堆人買演唱會票然後又原價賣?
: 不懂欸? 賺信用卡回饋?
: 信用卡回饋沒多少
: 若賣不掉退票還損失10%的風險
: 還是這樣左手進右手出 很好玩?
: 為何一堆人買演唱會票然後又原價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