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何有我地址!廣發大量罷藍簡訊濫用個資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5-04 13:07:15
※ 引述《yyyyyuuuuu (回憶之秋)》之銘言:
: 記者 潘袁詩羽 陳怡潔 報導
: 反共護台聯盟人士指出,聯盟是透過簡訊代理商購買簡訊行銷服務,代理商會與三大電信
: 合作,並以兩個方式過濾出簡訊發送對象,包括透過特定區域基地台、以及當初申請門號
: 的地點,並且也能針對該門號當初申請人的年齡、學歷、性別、區域等條件發放簡訊,但
: 區域只能以如板橋區、淡水區等行政區域為單位,並不能細到以村、里為單位。
只是就具體說法來看,不可能不會讓人有疑心吧...
而且既然都說是「行銷」服務,就算確實依法、依慣例不使用任何政治語言,同時從區劃
等部分而言,似有把法律漏洞鑽得淋漓盡致(讓人看不到底細)的感覺,但要接到簡訊的
民眾不懷疑這是對「選舉權」的任意唆使,基本上很難發生
且通傳會曾「要求」業者應先取得書面同意,方可發送此類訊息
因此當下是否有確實做到該點,不管是代理商,或是聯盟人士等,都沒說清楚啊!
至於另一立委的說法:
: 藍委牛煦庭表示,《選罷法》對於罷免選舉財務部分沒有明確規定,這段時間,罷團的看
: 板、攻勢,以及海量簡訊,顯然背後資源比一般人想的公民團體豐沛。
從這表面意思看來,相信是準備再修惡《選罷法》了
上次只是要求提議人、連署人應加附身分證影本,但看來阻止不了當前的大量宣傳現象,
因此下一步應會補充「比照」選舉的規定了
如果罷免團體認為可以不用像候選人一樣,必須揭露進行整個程序期間的財務資訊,未來
恐怕會是幻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