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記者 張貴翔
3.完整新聞標題:
三寶爸吸毒後碧潭橋搭訕散心女 請喝飲料載到土地廟打耳光性侵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一名李姓三寶爸因施用毒品後前往新北市新店區碧潭橋上搭訕獨自散步的女子,以請
喝飲料為由將其載往某土地公廟前強行性侵,女子反抗還被打耳光。事後報警全案經台北
地方法院審理,根據行車影像及證據,判李姓男子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
訴。
判決指出,2023年8月29日上午9時許,李姓男子發現女子獨自走在碧潭橋上主動攀談,並
以請喝飲料作為藉口,騎乘機車將她載往土地公廟。抵達後李姓男子將女子壓制在椅子上
,女子奮力反抗,但仍遭到李男打耳光及強吻臉部與胸部,最終被指侵得逞。
案發後女子立即報警,但李姓男子到案時,雖然檢警提出行車影像及車籍證據,他卻全盤
否認,甚至辯稱「驗DNA就知道了」。後來僅承認強制猥褻,直到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
,並表示可能因施用毒品才會帶女子兜風。
女子指出,自己原本就有憂鬱情緒,事發後更常做惡夢、害怕獨行,甚至被家人誤會是自
願。李姓男子雖與女子簽立和解書,但聲稱入監無力賠償,未履行賠款。法官考量其前科
及家庭狀況,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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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法官考量其前科及家庭狀況
怎不乾脆送去法官家住一住阿?